宝安区小学英语“好作业”设计与实施建议 (试行)
时间: 2021-10-28 作者:YHJ 阅读次数: 163为切实发挥好英语作业的育人功能,在作业设计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体现作业育人的原则,提升学生英语语言能力、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;结合宝安区小学英语教学实际,现提出小学英语“好作业”设计与实施建议共十条,供学校和教师参照。
第一条:严控作业时长。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作业总量和时长不超标。一、二年级不布置英语书面课后作业,可在课堂上或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;三至六年级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20分钟。
第二条:优化作业内容。小学英语学科要严格控制课堂作业、课后作业和假期作业的数量。教育部门配套的《活动手册》、《知识与能力训练》尽量在课堂上或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内完成。
第三条:丰富作业形式。中低年段家庭作业尽量非书面,作
业形式紧扣英语学科特点,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征与心理特征采用视听或口头作业、实践作业等多样化的作业形式,增强作业的趣味性和有效性,杜绝惩罚性作业。
第四条:体现作业分层。根据学生发展差异、完成能力,布
置基础巩固性作业和能力拓展性作业相结合。基础巩固性作业为必做作业,能力拓展性作业为选做作业,鼓励学生联系生活实际运用所学的语言知识,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。
第五条:压减书面作业种类。除教育部门配套的《活动手册》和《知识与能力训练》外,学校、科组和班级不得过度增设其他各类作业本。教师可自行参考市教育局、市教科院发的书面作业样例(三至六年段)进行英语作业布置。
第六条:控制作业难度。结合深圳市使用的教材版本,作业布置与课堂教学对接。不能超出《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》的目标要求和内容标准,要根据《课标》中作业考查的“识记、理解、应用、综合”等认知层次要求把握好作业的难度。不要求一、二年级学生进行英语书写训练,不要求在小学阶段讲授国际音标,不要求学生掌握超出《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(2011年版)》所规定的词汇要求。
第七条:规范作业书写。一二年级不要求学生进行英语书写
训练,要求教师指导学生规范用笔进行圈、画、连、排、描等行为(如连线时采用直尺)。三年级上学期使用铅笔书写英文,书写姿势(包括指导学生正确握笔)、书写要求(字母大小写、标点符号的书写规范)和书写格式(工整美观)等要有明确的规定,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书写的习惯。
第八条:规范批改方式。基础性作业尽量在课堂上完成,教师全批全改;拓展性作业尽量在校内完成,教师面批面改。不得直接或变相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。
第九条:加强作业指导。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时间,教师要引导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,鼓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,杜绝抄袭作业。根据作业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加强面批讲解或集体评讲,及时做好作业反馈与订正,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适度进行完成作业的个别指导。
第十条:关注作业评价。建立作业评价机制,在完成作业、订正作业等环节予以评价,通过评价,鼓励、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并确保订正作业。口语作业或实践性作业可以通过集中展示,教师引导的“欣赏”、学生之间交流评价等方式给予积极评价,鼓励更多的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。